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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蛋禽原料

一、产品范围

《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叶、大米、禽肉、禽蛋、猪肉、兔肉、蜂产品、水产品。


二、养殖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农业主管部门养殖许可;

(二)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海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二)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三)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四、材料清单

1.出口原料禽蛋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出口原料禽蛋养殖场备案申请表.pdf

2.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证明文件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

5.饲养管理制度,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活禽出入场管理制度

6.养殖场行政区划位置图、场区平面示意图(标明大门、禽舍、生活区、水域、饲料库、药品库等)

7.养殖场和出口加工企业签定的合同

8.养殖场委托生产企业办理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