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蛋禽原料
一、产品范围
《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叶、大米、禽肉、禽蛋、猪肉、兔肉、蜂产品、水产品。
二、养殖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农业主管部门养殖许可;
(二)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海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二)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三)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四、材料清单
1.出口原料禽蛋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出口原料禽蛋养殖场备案申请表.pdf
2.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证明文件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
5.饲养管理制度,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活禽出入场管理制度
6.养殖场行政区划位置图、场区平面示意图(标明大门、禽舍、生活区、水域、饲料库、药品库等)
7.养殖场和出口加工企业签定的合同
8.养殖场委托生产企业办理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