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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准入程序

一、产品范围

《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叶、大米、禽肉、禽蛋、猪肉、兔肉、蜂产品、水产品。


二、申请条件:

(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申请备案的种植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经营种植用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相对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

3.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种植场及周边无影响种植原料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4.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适宜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农业投入品符合中国或者进口国家(地区)有关法规要求;

5.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

6.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对实施区域化管理的种植基地,可以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向海关推荐备案。申请备案的种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用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各地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

3.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周边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4.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专人管理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

5.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6.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

7.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三、办理流程

(一)种植场向所在主管海关申请备案;

(二)种植场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文件审核,必要时可以实施现场审核;

(三)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四、材料清单

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pdf

2.种植场平面图

3.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

4.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

5.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

6.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_备案申请表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_备案申请表.pdf

7.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_种植基地示意图、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