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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农产品-准入程序

粮食产品:大麦、小麦、玉米、大豆、高粱、油菜籽、马铃薯、木薯干等。

GACC准入条件:植物产品已获取准入资质或已与海关总署签署检疫议定书。

特别提醒:

以上粮食、水果等初级农产品,适用“进境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准入注册路径和方式,并未因新的248号令发生转移(大米、藜麦、葵花籽等按照 248号令规定注册),建议有关粮食和水果境外主体注册前先我们沟通确认。

如果向中国出口的玉米、大豆、油菜籽等是转基因产品(GMO),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出口商必须先向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根据进口计划进行申请,并按照《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一批一证实施进口。这样转基因产品、研发商生物安全证书、出口商、进口商、产品用途、国内转基因加工利用单位均被指定。严禁转变用途和非法倒卖。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pdf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pdf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pdf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模板).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