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谷物-产品服务
一、食用谷物(除大米外)输华境外生产企业办理在华GACC注册、变更和注销事宜,请出口国或地区植物检疫
主管部门联系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不受理境外生产企业直接申请。
二、进口食用谷物的中国国家标准及法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物限量GB2763-2021.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13122-2016.pdf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_GBT273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