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 · 提供的服务
一、服务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及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议定书要求,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水产品输华通常涉及国家或地区准入、具体品种准入、境外生产企业GACC注册、官方对照检查、证明材料编制、原料来源管理、官方卫生证书、标签及进口申报等多个环节。境外水产品加工企业、储存库、冷冻捕捞船、捕捞运输船和捕捞加工船提供从申请前自我评估、主管当局官方检查到注册获批及首批出口合规的全过程服务。
法规依据: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以及中国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议定书、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水产品属于由境外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食品类别,境外主管当局应对企业开展审核检查并作出符合性判定,企业应提交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证明材料。
服务原则:先确认“国家或地区是否准入、具体品种是否准入、申请主体是否属于注册范围、卫生条件是否符合中国要求”,再按照官方对照检查要点开展自评、整改、主管当局检查及GACC注册,避免在准入路径或申请条件尚未明确时盲目准备材料。 |
二、核心服务
1. 国家、地区及品种准入评估
核查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及具体水产品品种是否已获准输华,确认养殖或捕捞属性、冷冻、冰鲜、熟制、即食及其他加工形态是否在准入范围内。注册范围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2. 产品分类及申报要素核查
根据中文及英文品名、拉丁学名、养殖或捕捞属性、加工方式、HS编码和检验检疫编码,确认产品类别、申报要素及注册范围。
3. 境外生产企业GACC注册
指导境外水产品加工企业、储存库、冷冻捕捞船、捕捞运输船和捕捞加工船完成GACC注册申请;依据官方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编制申请表、符合性声明、产品清单、证明材料附件目录,并协助主管当局形成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材料。
4. 主管当局沟通与审核准备
协助企业理解所在国主管当局的申请路径、官方检查标准和推荐程序;按照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准备现场检查资料,如实作出符合性判定,并对不符合项实施整改闭环。
5. 食品安全体系差距分析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议定书,对厂区环境、设施设备、GMP、SSOP、HACCP、追溯召回、实验室检测、人员卫生、清洁消毒、虫害控制和设备维护等进行对照审查和完善。
6. 原料来源与供应链合规
审核养殖场、捕捞船、原料供应商、初级加工点及冷库的合法资质、原料追溯和输华合规性,避免使用来源不明或不符合中国要求的原料。
7. 兽药残留及养殖投入品控制
针对养殖水产品建立禁用药物、限用药物、休药期、饲料和水质管理制度,并完善抽样检测和不合格原料处置程序。
8. 水产品专项危害控制
根据产品种类和加工方式完善组胺、寄生虫、海洋生物毒素、贝类毒素、致病微生物、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物等专项控制。
9. 加工、冷链与仓储审核
评估原料接收、分级、去头去脏、清洗、冻结、镀冰衣、熟制、包装、冷库和装柜等工序,验证温度、时间及冷链连续性。
10. 标签、证书及进口申报支持
审核中文标签、外包装标识、官方卫生证书、装箱单、发票、提单及报关信息,确保在华注册编号、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一致。
11. 海关总署评审支持
协助企业回复补充材料、准备视频检查或现场检查、完成整改及证据提交,并持续跟踪注册进度。
12. 获证后维护
提供注册信息变更、暂停恢复、按规定自动延续或办理延续相关事项、产品范围维护、异常通报处理及持续合规支持。
三、水产品项目专项审核内容
序号 | 审核模块 | 北京立天达审核重点 |
1 | 国家与品种准入 | 确认国家或地区、产品种类、拉丁学名、养殖或捕捞方式及加工形态符合中国准入范围;排除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
2 | 养殖水产品 | 审核养殖场备案、苗种、饲料、兽药、休药期、水质、疾病防控及收获记录。 |
3 | 捕捞及船舶主体 | 审核捕捞海域、冷冻捕捞船、捕捞运输船或捕捞加工船资质,核查捕捞日期、卸货、船上加工、原料温度及追溯链条。 |
4 | 双壳贝类 | 重点核查采捕区域、海洋生物毒素、微生物、净化或暂养以及官方监测体系。 |
5 | 组胺风险 | 针对金枪鱼、鲭鱼、沙丁鱼等高风险品种建立时间温度控制、抽样检测和拒收标准。 |
6 | 寄生虫风险 | 对拟生食或低温加工水产品建立冷冻杀灭、目视检查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 |
7 | 熟制和即食产品 | 验证热处理、熟后污染控制、环境监测、李斯特菌和包装完整性。 |
8 | 冷冻及冷库管理 | 核查速冻能力、产品中心温度、冷库温度、温度报警、装卸和运输记录。 |
9 | 实验室检测 | 建立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组胺、生物毒素及其他风险项目检测计划。 |
10 | 官方证书与追溯 | 确保出口批次可追溯至原料来源、生产或船上加工记录、检测结果和官方卫生证书;证明材料须编号并与填报项目准确对应。 |
四、服务实施流程
阶段 | 工作模块 | 主要工作 | 交付结果 |
第一阶段 | 准入与注册可行性评估 | 确认国家、品种、企业类型、原料来源及申请路径。 | 评估结论 |
第二阶段 | 资料清单与差距分析 | 提供中英文清单,依据官方对照检查要点审核主体资质、布局、工艺、卫生条件及现有文件。 | 差距报告 |
第三阶段 | 文件编制与体系整改 | 完善申请资料、符合性声明、证明材料附件目录、食品安全体系、专项风险控制和记录模板。 | 完整申请资料包 |
第四阶段 | 主管当局审核准备 | 组织模拟官方检查、如实完成符合性判定、整改闭环并协助主管当局形成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材料。 | 审核准备包 |
第五阶段 | GACC系统申报 | 完成系统填报、文件上传、信息核对及申请提交。 | 系统申请记录 |
第六阶段 | 评审与补正支持 | 回复海关总署补充材料,准备视频或现场检查。 | 补正及检查文件 |
第七阶段 | 获证与出口合规 | 核对注册范围,审核标签、证书、单证及首批出口申报。 | 获证及出口审核意见 |
第八阶段 | 持续维护 | 办理变更、恢复、延续和食品安全事件应对。 | 持续合规支持 |
五、服务优势
专业熟悉水产品监管逻辑
能够同时处理国家准入、品种准入、企业注册、原料来源、官方证书和进口申报之间的衔接问题。
水产品专项风险经验
熟悉兽药残留、组胺、寄生虫、生物毒素、双壳贝类、熟制即食及冷链等重点审核内容。
全过程项目管理
从前期判断、文件编制、主管当局审核、GACC申报到获证后的出口合规,保持同一团队持续跟进。
中英文文件支持
能够协助企业和主管当局准备结构清晰、内容一致的中英文申请文件及审核证据。
重视申请真实性
申请资料以企业实际工艺、设备、产品和监管情况为基础,避免模板化文件与现场不一致。
北京本地专业服务
便于持续跟踪中国海关监管要求、注册状态及进口环节反馈。
六、适合委托北京立天达的企业
• 计划首次申请水产品输华资格的境外加工企业、储存库、冷冻捕捞船、捕捞运输船或捕捞加工船;
• 所在国家已获水产品准入,但企业尚未完成GACC注册的企业;
• 产品涉及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或藻类等水产品及其制品的企业;
• 主管当局要求企业先完成文件和现场整改后方可推荐的企业;
• 海关总署要求补充材料、视频检查或现场检查的企业;
• 需要办理注册变更、暂停恢复、按规定自动延续或办理延续相关事项或扩大产品范围的企业;
• 希望在首批出口前完成标签、证书和进口申报合规审核的企业。
项目提示: “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