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CC注册产品范围

17类食品 · 全面覆盖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品类

蛋与蛋制品 · 准入程序

一、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及海关总署2026年第27号公告,蛋与蛋制品被列入需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拟向中国出口蛋与蛋制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中国海关总署(GACC)注册后方可向中国出口相关产品。

二、国家(地区)获得输华准入

蛋与蛋制品输华首先应满足国家(地区)层面的市场准入要求。出口国(地区)应已与中国建立相应的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并获得中国海关总署准入认可。只有获得输华准入资格国家(地区)的企业,方可申请后续GACC注册。

三、企业符合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蛋与蛋制品生产企业应当:

1. 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

2. 处于主管当局有效监督管理之下;

3. 建立有效运行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4. 具备完善的追溯和召回制度;

5. 持续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四、主管当局出具推荐文件

据海关总署规定,蛋与蛋制品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中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主管当局通常需出具:

* 官方推荐函;

* 企业符合性声明;

* 企业信息资料;

* 官方审核检查资料;

* 海关总署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向中国海关总署提交注册申请

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系统(CIFER)向中国海关总署提交推荐注册申请。

六、海关总署审核

海关总署根据风险分析和监管需要开展审核。

七、获得GACC注册资格

审核通过后,海关总署给予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并将企业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企业获得注册后,方可开展蛋与蛋制品输华贸易。

八、产品出口中国

产品出口中国时应当:

* 使用有效GACC注册编号;

* 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按要求进行标签标识;

* 随附官方卫生证书;

* 满足进口检验检疫要求。

九、注册变更与延续

注册后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变更: 

    * 企业名称变更;

    * 企业地址变更;

    * 注册信息变更;

    * 产品增项;

    * 其他重大变化。


联系客服获取详细咨询

联系客服

电话 010 6262 9393
拨打
邮箱_1 aqsiq001@aqsiqchina.com
邮箱_2 aqsiqchina@163.com
手机 +86 158 0138 2437
拨打
WhatsApp

WhatsApp

微信客服2

客服微信

或者可以点击侧边在线客服线上咨询
您的留言已提交,客服了解后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谢谢您的留言!

在线咨询